為營造友善之生活與表演環境,本所已修訂「臺北市中山堂廣場街頭藝人使用空間規範」,調整開放街頭藝人申請展演時段為每週六、週日及國定假日之上午10時至12時、下午14時至17時。 本次修訂規範將於今(114)年12月1日起實施適用(即11月19日起受理街頭藝人線上申請12月上半月之展演時段時適用)。
為營造友善之生活與表演環境,本所已修訂「臺北市中山堂廣場街頭藝人使用空間規範」,調整開放街頭藝人申請展演時段為每週六、週日及國定假日之上午10時至12時、下午14時至17時。
本次修訂規範將於今(114)年12月1日起實施適用(即11月19日起受理街頭藝人線上申請12月上半月之展演時段時適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