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政策及因應資訊平台、載具多元化趨勢,便利民眾於網站下載政府資訊及政府機關間、政府與企業之資料交換,推動相容性高、適用於各種作業系統及有利於長久保存之開放性檔案格式,行政院於104年6月5日以院授發資字第1041500700號函分行「推動ODF-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」,希各界共同推動ODF(Open Document Format)文書格式,並響應政府開放文件標準格式,提升我國軟實力。
ODF文書格式是一種XML開放性架構,具可攜性、可讀性及文件自我描述特性,在檔案文件永久保存上更具優勢。ODF於2006年11月成為國際標準(ISO/IEC26300),國際各國為因應文件無障礙流通,已逐漸關注開放性文件格式的發展與應用,採購產品並以開放標準為優先。英國政府並於2014年7月公告全國採用ODF官方文件標準,將官方文件檔案從特定文書軟體轉向開源軟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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